中国林科院本级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荒漠化所、重点实验室、盐碱地中心、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根据财政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突出重点、保障运行”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动摇,强化“明晰事权、落实责任”,重点依据“预算执行、存量资金、审计监督、绩效目标”统筹分配部门预算。请各部门以2021年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实际需求,在不突破上年预算安排的前提下,认真编写当年部门经费预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求

1、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2、科学合理测算,避免铺张浪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市内交通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3、完善项目内容,预算编制应力求全面、细致,具体内容要尽可能详实,测算依据应科学合理;

4、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合理设定本部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

二、预算编制具体内容及说明

1、各单位编报人员请登陆财务信息网,在“重要通知”栏下载预算编制表格;(见附件)

2、填报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支出预算单”“固定资产购置费预算单”“部门专项支出预算单”;

3、行政办公支出为本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主要为办公用品、复印打印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其中复印打印纸、移动硬盘及会议设备应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要求进行采购;

4、固定资产购置费编制前应首先清理本部门属于到期报废或未到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将相关信息在“原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处填列完整,以便财务人员核查。凡属于新增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的应在“购买理由”处填写完整。

5、部门专项经费应统筹兼顾、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保障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支出;支出理由不充分或测算过程不够详细将直接影响预算审批。

6、各部门应依据本部门实际需求,并结合上年经费支出情况,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经费,最终由院计财处根据当年财政部预算批复金额统筹进行分配。

三、预算具体上报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2021年3月5日前将预算编制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7928952@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章放至计财处122、125房间。  

联系人:卢薇         电话:62889038

特此通知。

附件1:行政办公支出及交通费预算单

附件2:固定资产购置明细预算单

附件3:部门专项支出预算单


      中国林科院本级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zip

中国林科院计划财务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