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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时间:2018-08-13 来源:党群部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近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我院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院从2007年起连续第8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同时,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的通报》,我院是28家获此殊荣并被通报表扬的单位之一。


  “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的再次获得,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院分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新的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为纪念建院6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刘云龙/党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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