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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精神
关于广泛开展“林科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0-10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院各部门党组织:
  为了全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国林科院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经过全院广大职工的广泛参与,有关领导、专家的充分酝酿和凝练,院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科学树木、厚德树人”16字作为我院核心价值精神(简称“林科精神”)。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广泛学习宣传“林科精神”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科精神”是我院全体职工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集中反映了中国林科院作为林业科研国家队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担当。学习宣传“林科精神”,是全院学习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我院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院分党组和京区党委将组织老专家、老领导、中青年专家和杰出青年进行专题宣讲,并在林科网上开设“林科精神”宣传栏。院青联、京区团委将组织以“同心共筑林科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通过学习宣传“林科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弘扬科学精神、争创世界一流、献身林业科技的热情,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各所中心党委、党总支和院职能处室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举办中心组学习、召开座谈会、网络宣传、组织专人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践行“林科精神”的热潮。在学习宣传活动中,要注重发现和整理体现“林科精神”四个方面的典型事例,宣传本单位先进模范人物,用鲜活的案例不断丰富“林科精神”的内涵,真正让“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科学树木、厚德树人”的“林科精神”成为引领全院职工行动的新航标、推动科技创新的动力。
  四、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宣传“林科精神”,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本单位的宣讲和研讨,要将开展宣传“林科精神”的情况及时在院、所网站进行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并报院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
院宣传中心周晓星,电话62889155,电子信箱news@caf.ac.cn
院党群部杨湘江,电话62889040,电子信箱yxj@caf.ac.cn

附件:“林科精神”方案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林科精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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