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观天路(田贝路口-大和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5-09-02 来源:森环森保所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观天路(田贝路口-大和路)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观天路(田贝路口-大和路)扩建工程

项目业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建设地点:深圳市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西起观澜大道,东至大和路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786米,由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路段全程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为60 km/h。扩建后道路红线宽不变,仍为60米,为城市主干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及电气工程等。

项目投资:5973.89万元。

建设工期: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竣工,总工期10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过程对交通和环境的干扰。期间会产生扬尘、沥青气味、施工机械噪声、水土流失等短期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可能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施工过程破坏沿线的植被和生态环境。但随着施工期结束,此影响将得到修复。

运营期环境问题:项目运营改善观澜街道的交通现状,同时进一步完善沿线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预计项目建成后,敏感点的噪声增加值控制在3分贝以内。在采取措施减缓交通噪声等环境问题的情况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以及运输时间;合理安排铺设沥青的时间,选择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铺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制定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的审核计划,以减轻水土流失的环境影响;设垃圾收集器,专人定时清理垃圾;设计施工期交通舒缓措施;确保不影响现状道路车辆行驶。

(2)运营期:

运营期确保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有针对性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对汽车尾气的综合防治措施;道路建设采用减噪路面、种植绿化带,加强运营期交通管理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该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http://www.ifeep.cn下载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查阅期限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6日。若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居民、企业和单位等。征求事项主要为(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5)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突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755-2359702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庞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业勤一路天汇大厦A座208

电 话:0755-89239940 电子邮箱: 36605773 @qq.com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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