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林科院关于发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林科技函201998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68号)和《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科技字〔20161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2020年度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2020年度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项目根据《2020年度指南》(附件1)的要求,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4

(二)项目申报单位的科技处(业务处项目申报文本形式、申请的资格以及限项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召开学术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会议对本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议并按项目亚类的优劣程度排序后,填写资助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和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6)。

(四)院科技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并对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召开项目评审,签订项目任务书等相关工作

申报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限项要求。每位科研人员只能承担一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但人才项目中的“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青年协同创新研究组”,以及国际合作中的“留学支持计划”等3个项目亚类除外。

(二)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加强对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评审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人有超项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

2.申报内容不属于《2020年度指南》资助范围的;

3.申请人提出的考核指标没达到《2020年度指南》要求的;

4.申请资助金额超过《2020年度指南》参考标准范围的;

5.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安排不合理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评审工作相关要求。除面上项目不参加会议评审答辩外,其他项目均进行会议评审答辩,且应由第一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1.人才项目中的“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亚类申请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经历、主要学术成绩(重点介绍研究成果的重要性、系统性、创新性),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2.国际合作中的“留学支持计划”项目亚类申请人汇报应采用英文制作PPT,并用英文参加答辩;

3.其他项目类别答辩申请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科技问题、前期研究基础、创新点与预期研究结果等;

4.申请书中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201月,终止年月按各类项目资助研究期限填写20**12月;

5.项目答辩时间为20191128-1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一申请人不参加会议评审答辩的,视为放弃申请。

其他要求

“所级统筹”项目由相关研究所根据院、所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自行安排,申报原则和申报资格要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拟安排的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所控额度。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2-4);

2.《申请书》电子版(附件2-4);

3.《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

4.《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1.“院级统筹”项目的纸质版材料请于20191125日中午前报送至院科技处,其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所级统筹”项目的纸质版材料请于20191127日中午前报送至院科技处,其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梁     张利利

联系电话:010-62888347  13264319518

电子邮箱:liangwei@caf.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中国林科院行政楼


附件:

1. 2020年度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优青项目)

4.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留学支持计划)

5.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6. 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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