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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12-29 15:57:00 点击:

                         科发字〔2005〕11号

    院各单位:
      院分党组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党的有关条例、制度,研究制定了《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现予印发。

      附件: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



    二○○五年七月十日

    附件:

    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


      中共中国林科院分党组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推进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切实加强院分党组自身建设,提高院分党组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对于坚持和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打胜“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攻坚战,推进世界一流林业科研院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党的有关条例、制度,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分党组自身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加强分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分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先进性的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理论、作风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分党组成员素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完善分党组工作机制,为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加强分党组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分党组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努力使分党组成为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坚定实践者;成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的决策核心和坚定的执行者;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团结协调、群众拥护的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分党组成员要自觉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分党组的团结和统一;坚持“两个务必”,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
      3.努力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分党组成员要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林业科技前沿理论和林业知识,把握世界林业科技发展趋势;深入学习《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深入研究“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林业科技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学习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及有关财经、管理等方面知识,积极支持和鼓励分党组成员参加党校以及其他类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分党组成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
      4.坚持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分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分党组每年要根据中心任务,制定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习6~8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每次学习,预先确定内容,提出讨论题目,准备发言提纲,确定中心发言人。要建立集中学习考勤制度,认真抓好学习计划的落实。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形式,指导和带动各级党组织的学习。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理论学习和运用理论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领导水平的检验标准。通过不断学习,把认识转化为世界观,把理论转化为方法论,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围绕院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领导方式创新。分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带有较强指导性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生活制度
      6.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在我院畅通执行。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自觉地将我院工作摆到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大局中来定位,使林业科技工作服务于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认真落实好科教兴林、人才强林战略,走林业自主创新之路。要自觉坚持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正确履行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党组请示报告。
      7.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分党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院分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改革发展及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须在事前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集体讨论决定。分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的同时将贯彻落实的责任明确到个人。分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分党组的决议,对分管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分党组会议要认真听取和集中大家的意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班子成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9.认真落实四项工作制度。一是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书记及时通报参加上级重要会议的情况和领导对我院的重要指示,分党组成员经常向分党组报告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二是谈心制度。坚持分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活动,达到相互启发、交流感情、加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党内外通报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分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年底对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四、坚持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0.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分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为群众办实事的会议,了解群众意见,分析情况,研究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1.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研究制定重要的制度、规划和工作部署,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改革和事关全院发展的重大决策,采取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集思广益,参与研讨和决策。必要时组织论证,充分听取专家和职工代表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12.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民主党派和党外专家座谈会、通报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群众反映真实情况。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接待日、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及分党组成员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京区单位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就事关京区大院建设和管理以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沟通、研究和督办。
      1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分党组成员要深入基层,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进行协调、督察,落实重要工作的督办制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分党组成员要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4.统筹安排,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分党组成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上,解决好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实行计划工作制度,对重要活动预先作出安排,集体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尽可能集中进行,并提前通知参加人员,以利于统一安排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5.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分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中央的有关廉政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六不准”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经受考验,努力推动廉政建设。认真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分党组成员必须首先做到,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院职工的监督。按照中纪委有关廉政的规定,切实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分党组书记对分党组和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党组每年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每半年听取一次纪检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涉及现职领导干部的案件和大案要案,分党组要给予明确要求,积极为办案工作创造条件,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17. 坚持按制度办事。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轮岗交流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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