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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草剂的残留、残效与残毒

    来源:老科协 时间:2010-3-4 15:55:00 点击:
      除草剂施到林地里(或苗圃里),其在土壤、植株中及其散失到大气中有毒物质称为残留。在一定时间内,有毒物质的存留量称为残留量。某些除草剂喷撒到苗圃地里,不但能杀死已出土的杂草,而且对以后萌发的杂草也有防除作用,称为残效,而残效持续的时期称为残效期,亦称持效期。每种除草剂具有一定的残效期,能使苗木生长的这个时期内不受杂草危害,但不同苗木对除草剂的反应及忍受程度不一样的。除草剂的超量使用或不当使用,使得残留量过大,毒化了土壤,从而影响了苗木和间种作物的生长,甚至毒死苗木造成残毒。例如苗圃使用过量的西玛津或阿特拉津后,除草效果好,但能影响苗木的生长,甚至由于残留量大,对翌年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了解除草剂的残留、残效与残毒,对生产具有指导意义。
      据有关单位试验表明,土壤微生物分解、化学分解、土壤团粒的吸附、淋溶、光解、挥发、杂草苗木的吸收等与除草剂在土壤中的分解速度有关。常规使用的除草剂多般具有高效、低毒、无残留、要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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