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院各部门,各院属公司: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我院干部考核规定的要求,经研究,现就2010年度院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一)各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的院管领导干部和各院属公司的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我院院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继续按照三级测评方式进行。
(一)各所、中心领导干部考核
1.考核程序
由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院分党组全面汇报工作。述职内容及框架应以《中国林科院关于调整各所、中心党政一把手向院分党组述职汇报框架的通知》(科人字〔2010〕115号)为准。每人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使用多媒体汇报。
2.考核方式
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包括院分党组成员对其的测评、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的互评、本单位职工的测评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测评在年度工作汇报会上进行。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测评包括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对其的测评、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的互评、本单位职工的测评三个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本单位职工的测评由各所、中心自行组织进行。
3.各所、中心领导在本单位述职的具体范围,除离退休职工代表外,在职职工按以下原则确定:在职职工100人以下的单位,在全体干部中进行;100-200人的单位,在中层以上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中进行;200人以上的单位,在中层以上干部和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专家,实验中心为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中进行。
4.林业所、森环森保所和木工所届中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应在考核前一周将上报的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张贴公示,以作为本单位职工测评参考。
5.资源所、北京林机所、华林中心、亚林所、热林所、亚林中心和竹子中心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院部各部门和院属公司领导干部考核
1.按照《中国林科院院部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科人字〔2005〕51号)文件要求和我院工作惯例,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对应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总结、考核。
2.离退休服务中心领导仍按原考核程序不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3.对各院属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产业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结合各公司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上交任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产业处报请分管产业副院长提出初步意见后,2011年1月上旬交院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与结果反馈
(一)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合计得分90分以上者具备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由院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院分党组工作汇报会原则上结合院工作会议进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和后勤服务中心的院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原则上在2011年1月7日进行。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领导干部考核原则上在2011年1月上旬进行。各所、中心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范围内的测评工作需于2011年1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院人教处。
(二)各所、中心领导在本单位的职工量化测评、班子成员相互量化测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并报人教处备案。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各所、中心领导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电子版)、《中国林科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考核登记表”的“本单位评鉴意见”栏中应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及干部量化测评得分(保留1位小数),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应有被考核人签名。
2.“各所、中心领导干部考核量化测评结果统计表”应盖有本单位公章。
(二)其他院管领导干部
1.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总结材料(电子版)于2011年1月5日前报院人事教育处。
2.《中国林科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请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院人事教育处。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应有被考核人签名。
六、其它
(一)各所、中心非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研究确定考核分数、等次并填写年度考核表后,报院人教处备案。
(二)兼职人员原则上只按主要岗位考核一次,但在述职时可全面总结所兼职的工作;新任职未满半年人员考核以原岗位为主;副职主持工作(或无正职者)按正职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陈川 电话:62889025
附件:
1.《中国林科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所、中心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3.各所、中心领导干部考核量化测评结果统计表
4.院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