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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访人员办理护照须知

    来源:国际处 时间:2010-3-8 9:56:00 点击:

      办理护照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并打印护照申请卡;在《出国政审批件文号(或备案号)》一栏内必须填写文号,如果是正处级免审时,请填写免审;

      2.任务批件原件(任务批件样本出国人员名单样本);若出访人员由外单位组团,则需出国确认件(任务确认件样本出国人员名单样本)或任务通知书(任务通知书样本

      3.出国政审批件文号;(联系人:人教处李秀英,电话:9028)

      4.照片3张,相片标准

      办理护照需注意的事项:

      1.现持有的护照,须距出入境时间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及相应的空白页,否则应提前办理护照延期或加页手续。申办的办法和申办因公护照的一样(注意:需要延期护照的人员应在护照卡上的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方格里注明“办理护照延期”字样)。

      2.申办人原持有的过期护照,要上缴国际合作司报外交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护照。

      3.持照人须在护照指定位置签字(中文)。

      4.办理护照一般需要六个工作日;办理急件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

      5.离退休人员出国,需派出单位出具派出理由和健康证明。

      6.出国任务批件不能跨年度使用。

      7.领取、借用护照时,须押本人工作证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注: 以上材料送到国家林业局国际司签证处:

      电 话:84238113

      联系人:赵尼尼、贾丹丹

      房间号:国家林业局大楼一层1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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