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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远景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与导师队伍建设;
6、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7、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12、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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