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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科教字[2010]129号

    来源:研究生部 时间:2011-1-7 14:58:00 点击: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强化研究生的过程培养,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组织时间为每年度3-6月。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须环节,所有在读硕士研究生必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者,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所(中心)、研究生部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与下一级同期进行,并推迟一年毕业。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包括政治表现、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情况。
      2.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主要指课程学习成绩及完成培养必修环节情况。
      3.科研业务能力:包括文献综述及综合分析能力、论文选题及开题情况、科研素质等。
      4.健康状况:主要考核身体素质能否适应论文工作的需要。
    以上几项指标的评定详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三、考核方式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和各研究所(中心)共同组织,导师和指导小组配合进行。研究生部负责提供各类表格及研究生成绩,并负责对全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总评。
    四、考核程序
      1.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的自我评定、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考核栏目,并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打印成绩单(原件附于中期考核表上),并提交发表论文、录用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2.京区由各班班委牵头成立包括研究生代表、党团支部成员、班委成员在内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京外由所(中心)成立以研究生为主,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参加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表现,按中期考核表中的思想品德评分栏对研究生进行评分,并写出综合评语。
      3.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写出导师评语。
      4.科研业务能力考核成绩为开题报告中“科研业务考核”栏的总分。
      5.研究所(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
      6.考核结束后,由各所(中心)人事教育处将所有材料统一收齐后报研究生部。
    五、中期考核结果分等标准
      中期考核结果共分四等,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1.优秀。
      测评总分≥85分;政治思想考核总分≥18分;科研业务考核≥45分;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其他各项考核均合格。
      2.良好。
      测评总分≥80分;思想政治考核总分≥16分;科研业务考核≥40分;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其他各项考核均合格。
      3.合格。
      测评总分≥60分;其他各项考核均合格。
      4.不合格。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为不合格:
      ①学习期间内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
      ②学习期间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累计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
      ③政治思想考核总分<12分或业务考核成绩<30分者;
      ④开题报告未通过;
      ⑤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六、中期考核结果的处理
      1.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研究所同意,可申请转攻读博士学位。
      2.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研究生,均可进入论文阶段。
      3.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视情况可延长学习时间或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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