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浙江省政府 中国林科院)全面合作协议的要求、《浙江省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与省院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5〕109号)和2020年省级预算会议精神,围绕高质量建设“森林浙江”目标,结合《浙江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浙江林业中心工作,现将申报2020年度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中明确的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二)文本编制。参照《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请书》编制(附件2)。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申报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十三份附电子文档,于8月8日前报送院省科技合作办公室(行政楼337),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我院申报的合作项目应联合浙江省省属涉林科研院校,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基层林业单位、企业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浙江省。
2、院省合作项目主持人须副高以上职称或35岁以下博士学历人员。正在主持中国林科院 浙江省院省合作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3、项目申请单位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
联系人:孙 钊 电 话:010-628891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后香山路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行政楼
邮 箱: cafsunzh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