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林业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重大公益性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着重解决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全院设有19个独立法人研究所、中心,1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20个共建机构,60余个业务挂靠机构,分布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院以来,在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重大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17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京内单位招聘范围:
1.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京外单位招聘范围: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三)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各单位具体要求)
二、人员招聘工作的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接收简历、资格审查。
(三)笔试及面试。
(四)身体检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7年3月21-27日
(二)请应聘人员在2017年3月27日前投递简历(word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投递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
四、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