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重大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的
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9-28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布的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院奖励工作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288896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中国林科院行政楼237室
邮 编: 100091
附表:首次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授奖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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