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院办关于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11-14 来源:院办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项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班子要认真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本项工作,充分动员每个部门和职工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将总结成绩和查找问题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写实。

二、突出重点,深入分析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林业大局工作,全面总结本 单位各项工作,特别要突出总结好由各单位(部门)牵头负责的全院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有:

1.按照年初《中国林科院2016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院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中国林科院2016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在院门户网站上下载)。

2.院各部门要提前向各所、中心征集相关业务数据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对策。

三、结合实际,预先谋划

各单位在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的同时,结合全院及本单位的规划部署,提出2017年的工作设想。待2017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之后,结合新的精神,提出本单位2017年具体工作安排。

四、几点具体要求

1.工作总结应统一标题格式:即《×××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设想》。统一字数:各所中心控制在5000字以内,院各部门控制在3000字以内。院各部门必须同时提交800字左右的本部门精练材料(包括工作总结及设想)。

2.依托各单位设立的业务挂靠机构要单独提交工作情况报告书,由机构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

3.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报送院办公室。各部门材料需经分管院领导审定签字后上报。部分内容尚未有准确数据的可先用估计数字,材料及数据调整准确后,务必于12月1日前补报,以便汇总。

4.各单位要编写好本单位年度大事记,院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提交涉及全院工作的大事记。大事记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盖章;承担院年报编制任务的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安排好2016年度工作综述的编写工作,及时收集年报所需资料。大事记及2016年度工作综述材料一并报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晋宁 王秋菊

联系电话:010-62889013,010-628890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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