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6-30 来源:院省合作办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林科院签署的第三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2014~2018年)》,为了扎实推进我院与浙江省的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2017年度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中国林科院及所属所(中心)或浙江省涉林科研院校及省林业厅直属单位。

2、项目实施须由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内的单位合作承担,鼓励基层林业单位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

3、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先。

4、凡主持中央或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行业公益性、948、浙江院省合作等)、中央或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未完成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持人。

三、申报要求

(一)编制申报文本。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编制《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中国林科院及所属所(中心)申报的项目交中国林科院院省科技合作办公室并经初审后,统一报送浙江省林业厅。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项目申请书和标准文本一式肆份附电子版报送,浙江省林业厅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院省科技合作办公室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6日,以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标准文本》统一采用A4纸,白色硬皮封面,装订整齐。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由项目主持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项目标准文本的编写和经费预算。

联系人:孙钊 电话:010-62889138

邮 箱:cafsunzh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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