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0 来源:人教处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为加强林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选拔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关于开展第三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国家林业局第三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和2016年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林业局第三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从局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产生,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从省部级人选中推荐产生,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林业一线科研、技术推广、教学、工程技术、新闻出版等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为林业建设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林业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在林业生产实践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或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6.取得优异成绩,做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入选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且能引领和支撑国家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第三批“省部级人选”20名,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名额进行选拔。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候选人质量,请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两名,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对林业建设的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业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选拔。

四、推荐工作要求

“省部级人选”候选人原则上应从各单位确定的“省部级人选”后备人才中产生,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上报第三批“省部级人选”候选人。在符合选拔条件人员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级科技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且引用率较高;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教处:

(一)推荐报告。说明“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及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推荐选拔情况,包括综合考察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成果业绩等情况。请注明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2份,由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生成(信息采集工具可从电子邮箱xxcj9732@163.com下载,密码84239732,省部级人选、国家级人选使用不同层次采集工具),电子版数据发送至gaofuzhe@qq.com,文件名后缀为“.RPU”。

(三)其他材料。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各单位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进行材料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院人教处联系电话:010-62889025 联系人:高甫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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