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来源:人教处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根据院有关规定,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职工岗位聘任、工资晋升、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现就2015年度院属单位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及方法

2015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可参照《关于做好1997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科人字〔1997〕187号)和《中国林科院关于做好2001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林科办字〔2001〕28号)要求,并依据《中国林科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科人字〔2009〕103号)文件的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科技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以及相关办法,组织做好职工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和等次确定

1. 被考核人应根据岗位职责,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客观如实地进行总结,根据情况,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或《行政人员、工人考核表》。

2. 各单位应按照考核评价办法的相关程序和定量定性指标,在规定范围内组织述职和评议,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首席专家(研究员)要结合本年度工作,在本单位全体科技人员中作一次年度学术工作报告,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优秀人员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由被考核人确认签字后,及时将《考核表》归入个人档案。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副高以上人员的《考核表》及《所、中心职工年度考核备案审核表》报院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马靖雯

电话:62889025

E-mail:mjw@caf.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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