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9-21 来源:院省合作办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林科院签署的第三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2014~2018年)》、《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与省院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5〕109号),为了扎实推进院省合作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中国林科院及所属所(中心)或浙江省涉林科研院校及省林业厅直属单位。

2、项目实施须由中国林科院与浙江省内的单位合作承担,鼓励基层林业单位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

3、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先。

4、凡主持中央或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行业公益性、948、省院合作等)、中央或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未完成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持人。

三、申报要求

(一)编制申报文本。院省合作林业科学研究项目编制《院省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中国林科院及所属所(中心)申报的项目交中国林科院院省科技合作办公室并经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林业厅。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项目申请书和标准文本一式肆份附电子版报送,浙江省林业厅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8日,院省合作办公室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以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标准文本》统一采用A4纸,硬皮封面,装订整齐。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由项目主持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项目标准文本的编写和经费预算。

联系人:夏珊 电话:010-62889138

邮 箱:xxiahapp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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