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25 来源:院办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因危险化学品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确保世界田径锦标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期间全院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院科研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固体、液体及气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类化学品的危险性,必须严格规范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处置过程。

二、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完备安全科研生产条件,确保资金投入,强化和落实各部门、各层级安全责任。要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及其废弃物的处置,审核危险化学品的用途。

三、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针对职工以及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职工和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尤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全方位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一是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二是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三是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四是不得向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未经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批准,不得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擅自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不得擅自倾倒危险废弃物,须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回收。五是单位危险化学品存储数量、存储地点、单位采购审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院办保卫部门备案。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情况备案表于8月29日之前报院办保卫部门,并于每年年底前备案一次,形成长效机制。

以上各项,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 康 磊

联系方式:010-62889049 Email:kanglei@caf.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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