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部署开展2014年院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05 来源:人教处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我院干部考核规定,为做好2014年院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一)各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的院管领导干部和各院属公司的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我院院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继续按照三级测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一)各所、中心

1.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包括院领导的测评,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的互评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后勤中心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及本单位职工的测评三个部分。

结合院工作会议召开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汇报会,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院领导全面汇报工作。述职内容及框架应以《中国林科院关于调整各所、中心党政一把手向院分党组述职汇报框架的通知》(科人字〔2010〕115号)文件要求为准。每人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使用多媒体汇报,并在述职汇报前将多媒体材料报院人教处。

2.各所、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测评包括分管业务院领导的测评、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的互评及本单位职工的测评三个部分。

3.考核程序

院领导对各所、中心领导干部的测评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对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由院人教处组织,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汇报会上统一进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本单位职工的测评由各所、中心自行组织进行。

4.各所、中心领导在本单位述职的具体范围,除离退休职工代表外,在职职工按以下原则确定:在职职工100人以下的单位,在全体干部中进行;100—200人的单位,在中层以上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中进行;200人以上的单位,在中层以上干部和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专家,实验中心为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中进行。

(二)院各部门和各院属公司

1.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领导干部

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领导干部三级测评范围为:院领导,京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京外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本部门职工。

2.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干部

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干部三级测评范围为:院领导,京区大院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本部门相关职工。

3.考核程序

院领导和各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院各部门及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干部的测评由院人教处统一组织,下级测评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职工投放投票箱。

4.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领导考核程序不变,仍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5.对各院属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产业处负责,结合各公司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上交任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产业处报请分管产业副院长提出初步意见后,于2015年1月10日前交院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与结果反馈

(一)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合计得分90分以上者具备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由院人教处负责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各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汇报会原则上结合院工作会议进行。各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的职工量化测评、班子成员相互量化测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于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上报院人教处。

(二)院职能部门、研究生部、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的院管领导干部的下级测评在2015年1月3日前完成。投票箱由院人教处、党群部(纪检)在院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统一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6日—7日。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应在2015年1月10日前,院各部门领导应在2014年12月27日前上报院人教处下列材料(含电子版):

1.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电子版),不超过三千字。

2.《中国林科院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在“考核登记表”的“本单位评鉴意见”栏中应有本单位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及单位公章,在“被考核人意见”栏应有被考核人签名。

3.“各所、中心领导干部考核测评结果统计表”(附件3)应盖有本单位公章。

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六、其它

(一)各所、中心非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填写年度考核表后,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材料一并上报院人教处备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另发。

(二)兼职人员原则上只按主要岗位考核一次,但在述职时可全面总结所兼职的工作;新任职未满半年的人员考核原则上不进行述职,直接定为称职;副职主持工作按正职进行考核。

(三)选派到地方挂职的干部,在挂职单位考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康乐君 电话:010-62889121

E-mail:kanglj@caf.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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