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库坑片区道路竖向及排水系统详细规划》将库坑片区雨水系统划分为两个分区,泗黎南路(新丹路-福花路段)雨水改造工程是规划中的雨水系统之一,由于麒麟路与新丹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开工在即。而泗黎南路现状西侧仅有一条1m×1m~1.1m×1.2m的明沟用于雨水排放,且明沟多处堵塞严重。为保证新丹路工程的顺利实施及片区的排水顺畅,本项目的建设已刻不容缓。本项目改造范围为泗黎南路(规划新丹路~规划福花路段)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N1600,总长约560m;此外,新建雨水管所接入的现状排水明沟需进行清淤并抛片石,长度约200m。本项目新建的雨水干管管径为d1600。本项目雨水管布置在现状机动车道上,因此,改造范围内的现状路段需进行交通疏解设计,道路交通疏解长度约635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观澜街道办 电话:15889647878
地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 联系人:李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电话:15818662390 联系人:赵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工程的了解程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传真、EMAIL、电话、来访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