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院科技处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2-02-08 来源:科技处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院申请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1、院科技管理处组织的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预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参加预审查项目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已统一反馈到各单位科技处。 2、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的审核。 3、2012年项目指南中安排集中接收的项目,单独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并附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送院科技处,统一报送国家基金委。其他单位的申请项目须经院科技处审核通过,审核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邮箱:water345@163.com;yue7210@sina.com,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于3月15日前行文统一报送院科技处。 二、提交结题报告的有关工作 2011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见附件)负责人应按照相关项目类型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和说明表由本人及所在单位部门签章,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及签章由院科技管理处统一办理。 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2012年2月25日前报送院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刘志龙 电话:010-62889126 岳志强 电话:010-62889067 电子邮件:water345@163.com;yue7210@sina.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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