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科技部已正式批准我院联合东北林业大学建设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2011年第十四次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的“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实施方案”,现面向全院招聘实验室科研组长及科研骨干25人。 一、研究方向 1. 林木种质资源利用及新品种培育;
2.林木生长、发育的调控机制;
3.林木性状形成的分子基础及分子育种。 二、招聘条件 1. 从事林木遗传育种相关领域研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2. 熟悉本研究领域国内外同行的发展情况,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把握本研究领域国际前沿发展态势和国家战略需求; 3.已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了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独立主持和管理重点科研项目以及培养研究生的能力(科研组长具备); 5. 能够完成聘期内的考核目标。 三、科研组长职责 1.协助实验室主任制定科学研究规划、科研计划和学科经费使用计划等,及具体实施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2.负责本学术研究方向队伍建设工作,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包括指导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研项目、参与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技术的更新; 3.负责提出本研究方向科研立项计划,执行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确保聘期内本研究方向处于优势地位; 4.组织学术团队申报科研成果,指导学术队伍发表学术论文; 5.积极组织和参加实验室开展的各类学术活动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掌握国内外本研究方向发展动态。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科研组长和骨干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享受所在单位待遇的同时,实验室为其发放专项工作津贴和奖励,奖励范围包括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SCI刊源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国家科技奖励、审(认)定新品种、授权发明专利,按相应标准获得实验室奖励,同时科研人员所在单位为第二署名单位的仍按第一署名发放本单位奖励。 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与实验室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期内科研任务和考核目标。对成绩突出的课题组长所在团队,可优先选择团队成员进入实验室,并给予重点支持和培养。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2.接收申请表、资格审查; 3.召开招聘会议; 4.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5.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3月15日前向院人教处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2.招聘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 9026 电子邮箱:zhoujing@caf.ac.cn 中国林科院人事教育处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