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办字〔2011〕3号 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京区大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区大院各所、中心,院各部门,各院属公司: 为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京区大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事故和各种治安事件,确保职工居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根据《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北京市的有关要求,现结合京区大院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京区大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荣 副组长: 黄 坚 王 彪 马林涛 李天波 成 员: 秦行建 杨铁良 焦永山 杨亚武 王宝秋 马玉华 王新成 各研究所要成立本单位相应的“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院办公室。 二、根据以往“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做法,今年春节期间,继续将京区大院划分禁放区域和可燃放区域。 禁放区域:科研办公区;白皮松林地周边150米以内;西侧小山林地及周边;南大门以西至西大门以东林地周边;西锅炉房周边;高压配电室周边;电话室周边;居民楼前及阳台;各机动车停车场;施工工地及周边。可燃放区域:居委会西侧球场;林业楼东侧水泥网球场。 三、春节前,后勤中心负责对京区大院公共区域和林地内的杂草和枯枝落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独立管理区域内的林地、杂物,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必要时,采取浇水等措施降低草地、林地可燃性。院区有施工项目的单位,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消防巡查和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单位基建部门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清理烟花爆竹残屑的人员安排,节日期间及时清理,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确保状态良好。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燃放规定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告知我院京区大院燃放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使职工居民提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充分理解和自觉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同维护大院公共秩序和环境。 五、加强除夕、初一、初五、十五集中燃放时段的看护值守。院办公室、后勤中心组成巡逻组对大院重点防范部位进行巡逻看护。各单位组建巡逻看护组,对本单位办公楼周边和独立管理的区域开展巡逻看护。 六、节日期间,大院保安队和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做好院区可燃放区域、公共区域和居民区的日常巡逻工作,加大巡逻密度;各单位办公楼周围和独立管理区域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巡逻;值班、巡逻人员要坚持岗位,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情,及时报警。 以上各项要求,请准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保卫部门值班电话:62889049 林科院社区居委会电话:62889362 后勤中心保安部值班电话:62889394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