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内部人才交流,根据《中国林科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层次人才工作交流的通知》(科人字〔2010〕132号),热林中心,亚林中心,沙林中心三个单位已提出本单位的需求岗位(共七个,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现予以公布,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请填写《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申请表》(附件二),并于2011年3月1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院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静 电话:62889026 E-mail:zhoujing@caf.ac.cn 附:1、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需求表 2、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申请表 2011年2月18日 附件1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需求表一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林业职称副研以上学位博士研究领域(学科)森林经理健康状况良好工作期限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保证在中心工作两个月以上)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应用国内外森林经理学先进技术,指导中心人工林经营管理,提高中心人工林资源永续利用水平;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森林经理学研究,提高中心科研人员在森林经理方面的能力及水平:(1)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论文1篇以上;(2)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完成项目申报书1项以上;(3) 对中心森林经理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编写热林中心“十二五”森林经营方案。工作期间待遇除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在中心工作期间,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国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2)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研究项目并得到落实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项、3000元/项、1500元/项;(3)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照按国家级一、二等、省部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4)自带项目安排到中心实施的,由中心按所带项目经费额的15%给予奖励。 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需求表二 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林业职称副研以上学位博士研究领域(学科)森林培育健康状况良好工作期限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保证在中心工作两个月以上)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应用国内外森林培育方面最先进的技术,指导中心人工林的培育,不断提高中心在森林培育过程中的科技含量及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森林培育科学研究,提高中心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及水平:(1)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论文1篇以上;(2)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完成项目申报书1项以上;(3) 对中心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组装配套,完成1项成果鉴定,或协助中心科技人员完成成果报奖1项以上。工作期间待遇除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 在中心工作期间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合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国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2)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研究项目并得到落实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项、3000元/项、1500元/项;(3) 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照按国家级一、二等、省部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4) 自带项目安排到中心实施的,中心按所带项目经费额的15%给予奖励。 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需求表三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林业职称副研以上学位博士研究领域(学科)森林生态健康状况良好工作期限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保证在中心工作两个月以上)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应用森林生态学最新理念,指导中心人工林经营,提高中心人工林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及技术水平;为中心开展森林生态学研究编制计划及方案,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森林生态学研究,提高中心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及水平:(1)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论文1篇以上;(2)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完成项目申报书1项以上;(3) 对中心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组装配套,完成1项成果鉴定,或协助中心科技人员完成成果报奖1项以上。 工作期间待遇除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国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2) 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研究项目并得到落实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项、3000元/项、1500元/项;(3) 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照按国家级一、二等、省部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4) 自带项目安排到中心实施的,由中心按所带项目经费额的15%给予奖励。 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需求表四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林业职称副研以上学位博士研究领域(学科)森林生态健康状况良好工作期限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年保证在中心工作两个月以上)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参加“广西弄岗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的建设,为定位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森林生态学研究,提高中心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及水平:1、参加“广西弄岗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的建设,为定位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撑;2、依托“广西弄岗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平台,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森林生态学研究。工作期间待遇除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在国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2、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研究项目并得到落实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项、3000元/项、1500元/项;3、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照按国家级一、二等、省部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4、自带项目安排到中心实施的,由中心按所带项目经费额的15%给予奖励。 中国林科院高层人才交流需求表五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森林培育职称副研究员及以上学 位硕士及以上研究领域(学科)经济林研究健康状况正常工作期限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连续工作期限每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1、在亚林中心开展经济林良种选育研究,制定杂交育种计划,指导每年杂交20个组合以上,并建立子代测定林;2、在亚林中心开展经济林树种种质资源收集,收集经济林良种无性系50个以上;3、指导并协助中心开展经济林栽培技术研究; 4、指导中心科技人员1-2名开展上述研究,并立项1个;5、每年在中心举办1-2期经济林学术讲座。 工作期间待遇除负责交流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和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 (1)在中心工作期间,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林方面的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以收稿日期为准);( (2)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油茶研究项目并得到批准的,奖项目经费的1-2%;(3 (3)以中心名义申报并获得研究项目,或自带经济林良种选育、种质资源收集等项目到中心实施的,由中心按到位项目经费额给予3%的奖励;(4 (4)对中心已开展的经济林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省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3、2、1万元。 中国林科院高层人才交流需求表六需求单位名称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森林培育职称副研究员及以上学 位硕士及以上研究领域(学科)珍贵树种研究健康状况正常工作期限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连续工作期限每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 1、在亚林中心开展珍贵树种选育研究;2、在亚林中心开展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收集珍贵树种优树资源50个以上;3、指导并协助中心开展珍贵树种造林技术研究;4、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开展上述研究,并立项1个;5、每年在中心举办1-2期珍贵树种育种与栽培培训班式学术讲座。 工作期间待遇除负责交流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和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其奖励:(1 (1)在中心工作期间,指导中心科技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珍贵树种方面的论文,每发表1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以收稿日期为准);(2 (2)指导中心科技人员申报珍贵树种研究项目并得到批准的,奖项目经费的1-2%;(3 (3)以中心名义申报并获得研究项目,或自带珍贵树种选育、种质资源收集等项目到中心实施的,由中心按到位项目经费额给予3%的奖励;(4 (4)对中心已开展的珍贵树种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完成成果鉴定并获奖,按省(部)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人民币:3、2、1万元。 中国林科院高层人才交流需求表七需求单位名称沙漠林业实验中心需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荒漠化防治职称研究员学 位博士研究领域(学科)荒漠化防治与生态学健康状况良好工作期限期限为1年,期间最少连续工作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工作期内需达到的任务目标1、荒漠与绿洲生态站规划与升级指导2、沙林中心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指导3、科技人员培训 工作期间待遇 除负责交流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和按派出单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外,还将根据工作业绩予以相应奖励。 附件二 中国林科院高层次人才交流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学科 需求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 单位 健康状况 学位 研究方向 职称 研究经历 工作设想 个人要求 申请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派出单位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