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的通知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各院属公司: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的工作安排,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受理,请申请人从网上(http://www.csc.edu.cn)进行注册申报,认真、准确地填写好相关内容,务必于2008年3月7日前将申请者的申请表及应附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即可)、申请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体检表》一份(原件)报送到院人教处。
所有表格打印时请一律使用标准A4复印纸。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向国家林业局人才开法交流中心缴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联系人:李勤
电话:62889025
院人教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