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2号)(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tzgg/202107/c26389f326574ef38b96090bba9b2650.shtml),我院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修订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依规管理、规范发展的修订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科技成果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成果登记工作、提升登记统计质量、防范成果登记风险等方面出发,研究提出修订意见建议及其理由,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修订意见汇总表(见附件),于2021年7月30日前以正式函文的形式反馈至院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唐晓倩
联系方式:010-62889126
邮 箱:txqcaf@163.com
附件: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修订意见汇总表.docx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