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院张小全研究员为主,与奥地利能源研究所Bernard Schlamadinger博士、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林业调查设计院和世界银行合作开发的“退化土地再造林方法学”,于2005年11月23~25日在德国波恩举行的国际CDM执行理事会第22次会议上被正式批准,成为目前为止全世界向CDM执行理事会递交的十多个有关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方法学建议中,唯一一个获得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方法学。
《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了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附件I国家(工业化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活动,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汇清除(俗称碳汇),用于抵消其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温室气体减限排指标。其目的是协助附件I国家实现其承诺的温室气体减限排目标,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2001年通过的《马拉喀什协定》规定,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CDM项目仅限于造林再造林项目。2003年底第九次缔约方大全通过了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方式和程序。
根据规定,CDM项目必须在CDM执行理事会获得注册后,其产生的减排量或碳汇才是有效的。而在申请注册时递交的项目设计书中所采用的基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必须是经CDM执行理事会正式批准的方法学。
目前,经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方法学达31个,但都集中在能源、工业生产、城市废弃物和农业等领域。由于造林再造林项目涉及比其它领域的项目复杂得多的技术问题,如基线、额外性、非持久性、泄漏等,一直没有被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有关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方法学。这极大的限制的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开展,方法学问题成为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瓶颈。许多国家因此对CDM造林项目持谨慎和观望态度,有的发达国家甚至不接受CDM造林再造林项目。
世界银行为在全球推动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开展,启动了生物碳基金,并在全球范围征集项目建议。以中国林科院张小全研究员为主的专家组于2004年3月向生物碳基金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在广西开展CDM再造林的项目建议,并在2004年6月获得认可,成为世界银行从119个项目建议中瞵选出的首批13个预备项目之一。随后专家组对项目地进行了多次考察、调查研究,并开展项目设计和培训。起草并递交的碳融资文件于2005年3月再次得到世行生物碳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认可和好评。2005年4月开始,专家组开始起草方法学,2005年6月向CDM执行理事会递交了方法学建议。在专家评审和网上公开征集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8月31~9月2日CDM执行理事会造林再造林工作组第5次会议初步通过了该方法学。随后专家组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方法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2005年10月31日~11月2日CDM执行理事会造林再造林工作组第6次会议正式通过该方法学,并向CDM执行理事会建议正式批准。
该方法学的批准,不仅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林业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中国在准备和实施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能力,有助于中国在国际上吸引更多的CDM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而且对正处于低谷的全球CDM造林再造林项目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一些相关国际网站对该方法学的批准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全球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有历史意义。该方法学批准后,一些发达国家正在调整思路,重新考虑CDM造林再造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