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经所
完成人:孔繁文; 吕永来; 高岚; 周亚非; 刘东生; 刘珞珈; 杨树春; 张伟; 朱成玉
研制时间:1981年~1987年12月
1989年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营林产值是林业生产带有基础性的重大经济课题, 它不仅反映营林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而且是考察林业发展速度, 确定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与作用的重要经济指标。长期以来, 由于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科学的计算方法, 致使营林产值难以反映营林生产的实际成果, 存在许多弊端: ⑴营林统计范围狭窄和计算产值的产品目录不全; ⑵现行营林产值是按从事营林生产各项工作量乘以不完全生产费用计算的, 这个方法一是用工作量(投入量)代替林木生长量(产出量)违背了产值指标的经济内涵; 二是不变价格只包括部分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部分新创造价值, 不符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关键技术及创新点: 根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由本组提出的“营林生产是商品生产”的基本原理,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由本组提出的用序列林价计算产值的方法, 由本组提出的以木本与草本之分划分林业与农业的指导思想, 在本项研究中提出了3个创新点: (1)林木生长量是林业生产的主要产品, 并以此乘以相应的林价计算其产值; (2)林价的确定, 是以社会产品价值(C+V+m)的动态变化按林种、树种和龄组分别确定, 并定期加以适当调整; (3)以多年生木本植物为主体的森林资源及其产品是确定林业产品统计范围的基本口径。于1981年开始先后完成了《关于营林产值的计算方法及尚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等3篇论文,并于1983年召开了《全国林业产值问题学术讨论会》, 其理论与方法得到了会议的基本肯定, 同年向林业部提交了《关于改革营林产值计算方法的建议》, 得到了林业部的支持与赞同。本文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计算和统计营林产值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具体的计算方法, 并且大胆地引用了新的现代经济学理论, 提出了“序列林价”, “中间产品产值”等新的理论、概念, 这对于提高我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