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获悉,我院申报的“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申请动态调整增列的“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审批通过。目前,我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优化和完善学位授权点布局,2014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7〕3号)等文件,对本轮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动态调整,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截至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本轮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动态调整,以及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我院主动撤销了“材料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撤销了“应用化学”、“土壤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撤销了“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主动撤销的基础上,我院在“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自主设置了“森林土壤学”二级学科,在“林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自主设置了“林业装备与信息化”二级学科;申请增列了“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是国家学位授权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体现,目标是通过撤销与区域社会经济结构结合不密切,需求不足、水平不高或不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和定位要求的授权学科,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院校学科发展规划要求的学位授权点,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通过此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一步整合了我院学位授权点资源,优化了学位授权点结构,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点布局,更加突出我院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对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李珏闻/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