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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9-02-15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荒漠化所、重点实验室、盐碱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根据财政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请各部门以2019年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本部门上年实际执行情况,在不突破上年预算安排的前提下,认真编写当年部门经费预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求

1、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2、科学合理测算,压缩不合理开支,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完善项目填写,预算编制应力求全面、细致,项目具体内容要尽可能详实。

二、预算编制具体内容及说明

1、各单位编报人员请登陆财务信息网,在“重要通知”栏下载预算编制表格;(见附件)

2、填报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支出及交通费预算单”“固定资产购置费预算单”“部门专项支出预算单”;

3、行政办公支出为本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主要为办公用品、复印打印费、邮寄费、图书报刊费、维修及材料费、网络费,原则上不得列支除上述经费之外的其他经费;交通费为日常出行所发生的京内出租车费;

5、固定资产购置费编制前应首先清理本部门属于到期报废或未到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将相关信息在“原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处填列完整,以便财务人员核查。凡属于新增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的应在“购买理由”处填写完整。

6、部门专项经费应统筹兼顾、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保障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支出;

7、各部门应依据本部门当年实际需求,并结合上年经费支出情况,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经费。

三、预算具体上报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2019年2月24日前将预算编制单纸质版加盖部门章交至计财处124办公室。   

 联系人:卢薇         电话:62889038

特此通知。

附件1:行政办公支出及交通费预算单

附件2:固定资产购置明细预算单

附件3:部门专项支出预算单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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