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编报2016-2018年修购项目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5-06-16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各所、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编制2016-2018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规划及开展2016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5〕183号)的要求,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为做好我院2006-2015年修购项目总结、2016-2018年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工作规划及上报2016年项目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请你单位对2006-2015年批复的修购项目进行认真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要求从过去10年修购专项资金对你单位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修购项目执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修购项目的建议三方面进行总结并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

二、2016-2018年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工作规划关系到未来三年各单位的基础条件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好2016-2018年修购专项规划。

三、2016-2018年的修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18号),并结合本单位的长远规划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围绕科研重点目标和任务,编制修购专项规划。

2.此次申报应结合前10年修购专项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项目,重点从提高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条件建设、改善科研和生活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统筹考虑,重点突出。要与本单位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分开,不得重复上报。

3.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我院此次3年滚动规划申报总金额有控制,因此各单位在编制规划时要考虑项目整合,尽量避免一类项目每年都申报,且申报项目数量不宜过多,金额不宜过大。

4.对以前年度申报未批准的项目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可以重新申报,本次修购滚动计划申报的项目名称,要与以前你单位使用过的修购项目名称有所区别不能完全一致。

四、规划编制的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请各单位务必提交2006-2015年修购总结及附表(附件1)电子版至院计财处。

2.6月22日前,请各单位务必提交2016-2018年修购规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3.7月1日-7月31日,项目单位根据院审核后的结果自行登录修缮购置专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申报后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院计财处,汇总上报国家林业局。

五、2016年修购专项申报工作的安排

在组织编制2016-2018年修购专项规划的同时,同步组织开展2016年度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同上。

请各单位随时留意“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网络通知,按时报送相关文件。

联 系 人:   王  济

联系电话:010-62889236

附件:1、中国林科院2006-2015年修购项目统计表

      2、中国林科院2016-2018年修购项目申报表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编报2016-2018年修购项目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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