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我院资昆所与艾伯塔大学农林家政学院、艾伯塔大学益客生态基金会三方,在昆明签订了合作建立中加西南生态管理中心意向协议书。资昆所所长陈晓鸣代表我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我院与艾伯塔大学于2000年5月25日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同年7月,我院资昆所与艾伯塔大学益客生态基金会、农林家政学院合作开展了长江上游生态恢复项目。在此过程中,三方达成合作建立中加西南生态系统管理中心的意向。经反复讨论、深入协商,于3月22日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中心的目标是指导和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收集和管理数据;促进人力资源的培养;为制定区域性环境政策提供依据。
二、中心是三方进行科技合作及人才培养的基地;是长江上游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的协调与技术支持中心,组织、落实国家或国际机构的重大研究与发展项目。
三、中心组织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收集处理有关环境信息和募集资金等活动。
四、中心主要开展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中的社会经济问题;生态系统的优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及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五、中心由中国林科院和艾伯塔大学联合共建,依托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研究所建立。
六、中心设立生态恢复与重建重点实验室。各方积极争取中国和加拿大政府、云南省政府和艾伯塔省、中国科技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林科院、云南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由中方和加方共同承担。
七、中心实行双主任管理制度,中方和加方各派出一名专家担任主任,下设秘书1人。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2名中心主任和邀请的国内外5名著名专家组成。根据中心发展需要聘请特别顾问。
八、中心每年召开1-2次研讨会,不定期地举行双边或多边国际会议。
九、中心日常运作费用由中方负责。项目经费三方共同解决。其来源有中国、加拿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际组织及企业和个人捐赠、资助等。
十、签约各方应向其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和艾伯塔大学正式批准、签约后,正式挂牌成立,及时制订中心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
十二、签订时期: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王建兰 素材提供外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