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12月1日由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分别代表双方在福州签署的“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林科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更好地摸清福建林业发展情况、尽快找到更多合作点,我院领导宋闯调研员带领我院林业所、亚林所、森环森保所、资源所、木工所、林化所、桉树中心、科技处、产业处等所处的领导专家,于12月1-5日考察了福州人造板厂、永安市福建竹子现代科技园区、永林股份种苗中心、永林股份人造板厂、永安市林业要素市场、明溪红豆杉加工林业企业的种苗基地、福建省国有莱舟试验林场的南平市珍贵阔叶树种培育基地、南平容器育苗基地、民营“阳光国际(泉美)园艺有限公司”的组培室和温室、沿海木麻黄防护林、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涌泉种苗基地、福建森林博物馆等地,并与当地的领导和林农进行了座谈。
通过考察和座谈,我院领导和专家对福建的林业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近几年来,福建省通过开展国有林业企业改革、竹木税费改革、木材经营体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四大改革措施的实施,社会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大为提高,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林业产业发展迅速。大家认为,在我国林业处于相持阶段的新形势下,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区域发展战略,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商品林区,是“南用”的重要省份。它自然条件优越,山地资源丰富,发展商品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抓住新的“南用”林业生产力布局机遇,充分利用优越的光热水土条件和社会经济优势,全面提高林业的质量和效益。
考察组的人员表示,此次考察了解了情况,找到了结合点,将在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的框架下,利用省政府创建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我院科研、成果、人才、信息的优势,努力为福建省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