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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依据科技部印发的《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实施推进方案》(国科发基[2015]199号)的相关要求,为实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为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科技部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研究制订了《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单位数据报送规范(试行)》。
现将相关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各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按照规范尽快建立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开展运行服务和数据报送工作。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相关规范》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