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中国林科院《关于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及管理的意见(修订)》(科技字〔2020〕41号)
时间:2020-12-17 来源:中国林科院 文字: 图片: 编辑:kxyj 点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申报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基金”)项目对提升我院基础研究的整体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培养中青年优秀人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的新形势下,自然基金的地位变得愈加重要。为强化我院自然基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1.分工协作,明确院所管理职责。自然基金的管理工作坚持院所(中心)两级负责、以所(中心)为主的管理体制。院科技处负责统筹全局、宏观指导,所(中心)科技处(业务处)负责项目申报、进展跟踪、验收、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2.积极谋划,促进创新团队发展。各所(中心)的创新团队(学科方向)应加强顶层谋划,针对学科方向凝练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围绕创新链制定详细的自然基金申报计划。原则上各创新团队(学科方向)须承担自然基金项目。

3.强化管理,提高申报文本质量。院科技处召开全院性自然基金动员、培训等会议,各所(中心)结合本单位情况加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培训。充分发挥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团队负责人和外单位知名专家作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集中预审”等多种形式,安排专人指导申请人理清申报思路、完善申请文本、提高文本质量。

4.突出重点,提升我院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鼓励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后四种以下简称“重大类项目”)。对重大类项目(课题)和重点项目任务书中的参加人,视为承担一项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院科技处和各所(中心)要做好上述类别项目的顶层谋划、统筹组织和宏观指导,多层次开展预评审和研讨。

5.鼓励合作,强化学科交叉和学科集群。鼓励各所(中心)内部不同学科(团队)之间、院内各所(中心)之间以及院外相关优势单位联合申报自然基金,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学科交叉和融合创新能力。

6.加强培育,鼓励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积极申请自然基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群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至少申报一次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杰出青年、青年协同创新研究组等人才和团队培育类项目要积极申请自然基金的人才类项目;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在研究期内申请对应类别的自然基金项目。

7. 配套经费,提高项目执行质量。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自然基金项目获得者申报的项目。对获得自然基金优青项目、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类项目(课题)的负责人,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给予100-200万元的配套支持,配套项目的选题应是相应自然基金项目的拓展,考核指标单独设定,配套项目不计入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限项范围。

8.加大奖励,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优青项目和杰青项目的奖励参照《中国林科院关于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激励的意见》(科技字[2019]67号)执行。鼓励各所(中心)根据本单位情况对牵头获得自然基金重大类项目和重点项目给予奖励,并将自然基金申报和执行情况纳入到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的年度考核措施中。

9.自然基金项目直接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参照本意见的重点项目类别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申报和管理参照本意见中自然基金项目相应类别执行。

10.各所(中心)可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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