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林业局实行无纸化办公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0-05-31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正式实行无纸化办公有关事宜的通知》(办发字〔2010〕78号)文件要求,国家林业局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内网综合办公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和信息外,统一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流转,实现在线起草、审核、会签、签批、排版、发送、归档,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这是林业信息化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了相应的安排。现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当前落实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到实行无纸化办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家林业局综合办公系统的上线运行,在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是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公文体系操作方式的转变,方式更加直接,工作能力和效率的提升直接反映在各级领导面前,也将彻底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目前,已安排院部机关与国家林业局内网通过20个接口进行连接,密钥主要由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掌握,通过密钥可以浏览局内网办公平台、信息平台等五大平台的内容。因院部办公场所搬迁的问题,目前只开通院办公室文档部门一台内网计算机,其余待办公楼搬迁完成后将全部投入使用;在院综合办公系统完善之后,院所两级办公也将通过综合办公系统上网运行。当前,无纸化办公正处于起步阶段,系统稳定性和人员工作习惯,以及相关制度建设都在调整、适应和完善中,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出周到的安排,所、中心办公室主任和职能部门的联系人,必须下大力气将各项安排落实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关于公文和信息报送的要求1.明确由院办公室负责与国家林业局综合办公系统连接并处理各类公文、政务信息,院办公室文秘人员每天登陆局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并按照程序办理公文;各单位和部门原则上通过办公室人员接收或上报正式文件、资料。2.在我院范围内,国家林业局等上级领导机关的公文、信息往来,实行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并行,院内文件或资料的办理继续按照院有关公文处理办法实行。3.关于上报文件办理。上报国家林业局及有关司局的上行文和院函,继续按照起草、审核、送签、打印、发送程序办理,形成的文件后统一由文秘人员从内网传输;各所中心上报院的公文和各处室起草报局的文件及其附件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如没有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word,excel等),则需先将文件扫描为PDF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光盘转交院办公室。基建、科技等项目类的可研报告和施工设计图等材料,必须要求设计单位提供文件光盘,并随文附上。4.关于收文办理。由院办公室统一办理收文,各单位和部门接收的传真件、复印件仅作为办事和了解情况的辅助材料,需通知办公室文秘人员下载和打印正式文件。5.上报院门户网站的宣传新闻和报局办的政务信息,继续按照院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报局的政务信息由院办专人整理通过局内网上报。三、严格按照院保密办相关规定管理涉密的文件和资料。院继续保留每周两次的机要交换;严禁通过内外网交换和处理。四、各所、中心,院各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文档工作,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两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于6月5日前报院办公室。以上各项请各单位和职能部门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院办公室联系。特此通知。联系人: 王 振 安永平 王秋丽联系电话:62889012 62889051电子邮箱:office1@caf.ac.cn,office4@caf.ac.cn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