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来源:中国林科院科技处 文字: 图片: 编辑:赵健宇 点击: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赋予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科技字〔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以下简称“院重大科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分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四个类别,不设立奖励等级。

二、奖励原则

2023年度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奖励导向。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成果特点,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价值。科学价值重点评价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技术价值重点评价重大技术发明,突出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经济价值重点评价推广前景、预期效益、潜在风险等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影响。社会价值重点评价在解决生态环境等重大瓶颈问题方面的成效。

三、推荐单位

各所、中心和院各部门。

四、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除符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自然科学类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1年以上(即2022年3月1日以前发表或出版);推荐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1年以上(即2022年3月1日以前整体应用)。

2.推荐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3.加强成果集成。鼓励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或推广应用示范等单项科技成果集成凝练,以及开展全产业链科技成果集成组装。

4.在研的国家、省部级等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项目结题验收后进行推荐。

5.推荐书填写内容应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书(附件1):根据奖项类别,选择相应的推荐书进行填写。每个项目提供2份推荐书(推荐书与附件之间用彩纸隔开,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推荐书主件提交word版,附件材料提交PDF版。

2.推荐项目简介(附件2):每个项目提供1份推荐项目简介。

3.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推荐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

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的,同时提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

5.推荐单位以正式公函的形式报送推荐材料。

6. 2023年5月30日前,将推荐书的纸质版报送至院科技处奖励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晓倩

联系方式:010-62889126

邮 箱:txqcaf@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中国林科院行政楼230室


附件:

附件1-1: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

附件1-2: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类)推荐书.doc

附件1-3: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推荐书.doc

附件2: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简介.doc

附件3:中国林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docx

附件5-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科技字〔2022〕4号.pdf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8日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