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一把悬在木材贸易头上的双刃剑
时间:2009-01-05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已于2008年5月22日正式生效,相关执行措施尚在制订中。该法案对出口到美国的木材及其制品的合法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非法交易制定了比以往更加严厉的限制性条款,被人们比喻为一把悬在国际木材及其制品贸易头上的双刃剑。

  该法案的出台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林科院教授陆文明。陆文明教授对该法案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请为我们的读者简要介绍一下美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及其与我们相关的条款。

  陆文明: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虽然在2008年5月22日就已正式生效,但相关执行措施还在制订中,报关要求也刚从2008年12月15日起开始执行。从表面上看,该法案属于环境立法,但我认为,它实际上具有很强的贸易、政治色彩。该法案与我们木材贸易相关的条款主要是:(1)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各州或其他国家的林产品的贸易;(2)从2008年12月15日起,海关申报表必须包括进口木材每个材种的拉丁名、进口货值、进口数量、木材原产国的信息,如不清楚具体的木材原产国,则要填写可能的原产国;(3)赋予美国政府对从事非法交易的个人与公司处以罚款甚至监禁的权力,对那些进口木材在采伐、运输过程中违反木材生产国相关法律的贸易商提起诉讼。处罚包括民事行政处罚(最高1万美元)、没收(包括运输工具)、刑事处罚或监禁(最高50万美元,最长5年监禁,或兼两者),还可能引起涉及走私或洗钱的指控。

  你曾在一次讲演中说到,该法案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请问,对此你有什么更详细的阐述呢?

  陆文明:我之所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那是因为一方面在较大程度上该法案确实能够制止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但另一方面,执行过严又会导致对美国企业的过度保护而使其不思进取,反而有可能会降低美国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会使市场价格攀高损害美国消费者的利益。

  请问,该法案对中国林产品进出口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陆文明:可以说是雪上加霜。进入2008年,由于多种原因使得中国林产工业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困难重重,家具、人造板、木制品(包括木地板)等出口大幅下降,很多出口型企业倒闭或惨淡经营。据权威估计,目前中国胶合板企业有50%以上停产,地板企业也有20%面临困境,木材初加工企业更是近65%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美国是中国林产品第一出口国,2007年起的经济不景气和次贷危机,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起的金融危机等,使美国国内需求持续低靡继而直线下滑,到2008年第四季度,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林产品出现大幅减少。该法案的实施,使得中国林产品出口美国的门槛被大大抬高,一方面使交易成本等直接成本提高,另一方面目前技术上也很难提供木材来源合法性的证明,从而被美国执法机构重点怀疑非法性而面临被调查甚至被起诉的潜在可能性增加,额外间接成本也会提高。由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中林产品所占比例很大,致使由于出口林产品的减少,将使得整个出口跟着减少。就木材进口而言,中国木材主要进口地区是俄罗斯、亚太和非洲等地,这些地区的国家如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及非洲的刚果等非法采伐比较严重,由于该法案的影响,美国会对从中国进口的、木材源自这些国家的林产品重点严格监管,美国进口商也会对此有一定担心,进口这类产品数量可能会有所减少,从而也会使中国木材进口量有所减少。诚然,由于俄罗斯原木出口关税大幅度提高,2009年起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也会有较大减少。另外,该法案的实施也会使这些非法采伐较为严重的国家有所收敛,木材产量会相应减少,使得木材供给减少,再加上政府会加强监管、企业内部会加强管理,使得交易成本上升,最终使木材价格增加,从而使中国木材进口量有所减少。

  除了美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影响中国木材贸易的还有哪些非经济的外部因素?

  陆文明:目前,国际社会对木材的合法性和可持续要求越来越高。森林认证就是一种证明木材合法性和可持续并与消费者紧密结合的市场机制,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较为普遍,这也对中国林产品出口带来了挑战。除此之外,很多发达国家的政府对木材的合法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纷纷出台含有木材合法性内容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日本、英国、法国、丹麦等。近年来,欧盟在极力推动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FLEGT)进程,并推动各林产品出口国与其通过谈判签署自由伙伴协议(VPA),木材合法性是这个协议的核心。另外,英国正在效仿美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议会上院正在讨论《禁止销售和流转非法采伐木材法案》,法案内容与《雷斯法案》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几乎完全一致,正式成为法律只是时间问题。鉴于日本和英国是中国第二大和第四大林产品出口国,其木材合法性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欧盟和英国正在推动的自由伙伴协议和木材合法性相关法律,都将对中国林产品出口产生较大影响。

  请问,《雷斯法案》修正案将会对中国企业带来哪些挑战和机遇?

  陆文明:总体来说,中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原材料成本和交易成本会额外增加,被调查甚至被起诉的潜在可能性较高致使管理成本、风险成本增加,企业竞争力受到严重挑战,没有精力和实力的中小企业极有可能因此被淘汰;二是该法案基本上没有过渡措施,而是一步到位,以致由于源头基础缺失,技术上难以提供产销监管链各个环节的合法性证明,初期的挑战则更为巨大。当然,面对严厉的条款,中国企业并非只能坐以待毙,事实上,他们仍有机遇。该法案虽有政治、贸易因素,但主要还属环境立法。环境立法的特点是经过痛苦期多半会产生积极效果:可以提高中国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迫使中国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和途经,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研发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企业管理,从而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非洲的刚果等中国主要木材进口国也会积极应对,采取相应措施逐渐完善木材合法性的证明制度;中国企业特别是一些知名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责任制度(如企业环境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品牌,改善国际形象;申请森林认证、合法性认定等,占领美国市场,从而占领国际市场。

  “狼”来了,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陆文明:沉着应对,不必恐慌。一是要认真解读、深刻领会该法案。二是要增强企业环境责任,建立企业环境责任制度,树立企业环境形象。三是要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要使企业明白,在购买原材料时索要相关合法性证明(目前有难度),包括整个产销监管链的追溯性证明。中间商有证明,并不意味着就能充分证明木材是否合法采伐。四是加强企业生产管理,包括原料、半产品、产品的存放监管,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比如开展森林认证和合法性认定。森林认证是较为完善的包括整个产销监管链的木材合法性和可持续的证明制度,而且与市场紧密结合。五是充分利用该法案的双刃剑特点,关注美国进口商的情况和政府的执法尺度。该法案的另一个出发点是保护美国企业和国内市场,执行过严势必首先影响美国自己的企业,因此政府的执法尺度也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与美国进口商搞好关系,有助于在可能出现问题时妥善解决,因为该法案惩罚的首先是美国自己的企业。六是注意贸易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一旦被罚,共同承担。七是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各自应有的作用,帮助企业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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