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编制2016年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6-02-23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工会:

    为规范、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各部门专项预算,请各部门根据2016年院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具体工作,认真编制本部门的专项经费预算,通知如下:

  • 预算编制原则

    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院《关于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将厉行节约作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深化厉行节约,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

1、各单位编报人员请登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财务信息网”→“财务报销”→“预算编审”,在相应“预算单”中填报。  

2、填报内容包括:“会议费申报预算单”、“培训会费用申报预算单”、“出版印刷购书费预算单”、“固定资产购置费预算单”、“专项支出预算单”。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单”和“交通费预算单”由计财处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各部门不需要填报。

    3、各单位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单”时应注意所需购置设备、办公家具凡属于到期报废或未到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办公家具,应在“原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处填列完整,以便财务人员核查;凡属于新增设备、办公家具购置的应在“购买理由”处填写完整。

    各部门在编写预算支出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基本支出及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其他各项支出。

  • 预算具体上报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将预算支出填列在“财务信息网”中。

    计财处联系人:乔焕颖         电话:62889239

四、前款所指“各单位”包含:后勤服务中心、荒漠化所、盐碱地中心、研究生院、重点实验室、信息办,请以上各单位单独上报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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