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保障院本级财务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年终封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月11日封账,封账期间不受理借款及报销业务,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用公务卡消费尚未报销的职工请于12月9日前将单据填报完成交于计财处。
2015年借款冲销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
2016年1月12日开始正常报销,封账期间两次报销药费时间不变。
2015年已经取得的票据,原则上应在2015年末前报销完毕。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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