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会函[2013]23号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我司于近期举办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对新制度进行讲解,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准时派人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月27日-28日,27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国林宾馆
三、培训名额
国家林业局二级预算单位各2名,要求财务处长参加;林科院、西南航站、竹藤中心、濒管办所属三级单位各1名,由各二级预算单位统一报名。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人员2月22日前将培训报名回执传真至010-84239379(详见附件),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京内单位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联系人: 沈瑾兰 李成钢
联系电话: 84238319/8498
附件:报名回执
计财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注:各单位只限1人,并请于2月21日16:00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