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
为做好2012年度林业行业固定资产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规工函〔2012〕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林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使用的实际情况,现对编报2012年度林业行业中央级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提出如下要求:
一、 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遵照文件要求和报
表编制说明,准确填报数据,认真编制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
二、编制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在建项目。
1. 当年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单位;
2. 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
3. 当年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
4. 当年购置固定资产的项目;
5.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三、报送内容:决算报表的正式文件、决算说明书、决算报表和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j62889037@126.com),书面报表和电子数据内容必须一致。
四、各决算报表汇总单位和编制单位要确保报表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和合法。各项数据需经决算报表软件审核无误,对软件审核后出现错误提示且必须保留该项错误的数据,请在编制说明中具体阐述。年初数确需调整的,请另行编制年初数调整表。
五、决算说明书重点说明的内容:编报单位的汇编范围、项目个数(按本年竣工项目、在建项目及未开工项目3类情况分别说明);各项建设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资产形成结果;年初数有变化的单位需说明原因;基建投资支出情况,包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情况、在建工程情况、转出投资情况、待核销基建支出情况;结余资金形成原因及具体情况,直接支付年末结转额度等;分析交付使用资产率(已移交资产之和/基建投资支出累计)、在建工程率(在建工程总额/基建投资支出累计)、结余资金占用率(结余资金年末数/基建投资支出累计);按项目说明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有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对各个工程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及工程完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以及对基建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建议。
六、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金额单位为元,元以后填至角分。
七、报送时间:2013年2月15日前报送我院计财处。
附件: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规工函〔2012〕18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基建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