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布置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一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24 来源: 文字: 图片: 编辑: 点击:
计预便函[2012]9号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2) 283号)精神,我局对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为具体做好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一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一上”编制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编制原则,将单位的各项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凡未纳入2013年预算的各类收入、超预算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及结余资金,未经批准,年度内一律不得安排支出。

(一)基本支出预算。

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林业局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一上’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同时要报送“国家林业局2013年‘一上’部门预算申请增加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基本支出预算测算表格及说明。“一上”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通过“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查找。

(二)项目支出预算。

各单位应按“国家林业局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申报文本。所有项目均需使用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2013”编制上报项目申报文本,重点说明项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内容、预算测算标准及过程、项目绩效申报表等。

 “一上”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通过“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查找。

(三)中央部门人员信息数据。

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填报人员基础信息库,定员定额试点单位2013年编制、人员情况较2012年发生变化的,要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非定员定额试点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发生变动的,也要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

 各单位需按要求编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收支预算纳入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预算。2013年各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一律不得超过2012年的预算规模。其中,出国(境)费预算需另行编制“国家林业局201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一上’预算申请表”(见附件2)。

(五)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

 各直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报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软件及通知另发)。                         
        二、“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核定原则。

根据财政部编制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有关要求,我局对部门预算“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的核定原则包括:

1.保重点原则。党中央、国务院已确定的2013年林业重大支出项目,以及已初步协商财政部后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

2.零增长原则。除党中央、国务院已确定的,以及协商财政部后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外,延续性的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新增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3.统筹结余原则。对单位2011年底项目支出预算结转及结余资金较多的,要予以统筹并压缩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数。

4.厉行节约原则。2013年各单位申请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2012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5.项目整合原则。对单位申报新增项目,在项目支出预算零增长控制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必要的整合,保证重点工作的开展支出需要,避免项目申报分散、预算规模小的问题。

6.履行职能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的安排立足于保证部门履行和完成本级职能的需要,对各单位申请用于非中央级部门职能需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三、部门预算“一上”报送内容

直属单位:“一上”预算上报正式文件、预算报表、项目申报文本(含所有下达“一上”项目控制数)、预算说明(含项目说明),中央部门人员信息数据库(含说明),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报表(含说明),数据盘。

非直属单位(各司局、部门):“一上”预算申请报告,所有项目预算编制说明,项目申报文本(本级预算部分和打捆项目),数据盘。

四、部门预算“一上”审核汇总方式

由于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及要求等同上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为提高2013年 “一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效率,我司将于7月4-6日统一培训、审核、汇总各单位“一上”预算。具体“一上”编制报送程序是:

(一)6月19日前:下达有关单位“一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控制数;

(二)6月20-22日:对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工作进行综合培训;

(三)7月3日前:各单位编制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一上”。包括:“一上”预算、中央部门人员信息数据库、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

(三)7月4-6日:各直属单位携带相关报表、材料等参加中央部门预算“一上”培训审核汇总。各司局、部门统一于7月4日前将部门预算“一上”材料直接报送计财司预算处。

(四)7月31日前:我司统一组织对各单位报表、材料等进行审核汇总后,正式向财政部上报部门预算“一上”。

五、部门预算“一上”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预算“一上”。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涉及单位内多个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包括综合处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我局部门预算“一上”工作循时有序进行,确保我局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与联系。

预算编制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局计财司预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4238452、84238431。部门预算编制培训班、相关编制软件、操作说明及有关新的要求等,请随时登录国家林业局政府网www.forestry.gov.cn,在主页“资金管理”-“部门预算”中查询下载。

附件:1.国家林业局2013年“一上”部门预算申请增加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国家林业局201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一上”预算申请表 

                                                                                                    计财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rar
附件增加基本支出、出国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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